五、初试地点
由报考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单独考试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4)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培养协议书执行。
3、学制、修读年限和学习方式
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5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两个专业以单独考试招生方式的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为双休日上课。上课地点为上海。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2)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询。
(3)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咨询邮箱:yzb@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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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