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分别为《生物化学》第6版,周爱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医学免疫学》第6版,曹雪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理学》第7版,朱大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5、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6、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016年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体系设置详见附件2。
七、其他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16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2015年招生人数(其中眼视光学院招生人数含长学制47人),2016年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生,但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硕士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计划招收统考考生,招收推荐免试生的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数以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参考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五)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wmu.edu.cn/à研究生招生),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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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温州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1:《护理综合入学》考试大纲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