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条件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有学科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指出:研究生中临床医学下设的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的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5年制医学学士学位考生)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我校临床学科中可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放射医学(仅限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肿瘤学(放疗)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康复治疗学(4年制理学学士学位)仅可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口腔医学、护理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本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上1-3项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可报考我校相应的非临床学科专业(非临床学科专业在本简章中特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以外的学科专业)。
4、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中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以及非临床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5、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可招收对应专业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考生报考;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可招收普通全日制口腔医学考生报考。
6、非普通全日制(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已毕业本科生源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两证者,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我校临床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但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各专业。非普通全日制的护理学生源可以报考护理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7、除上述1-6项报考我校专业要求的条件以外,我校其他学科各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理工类医学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等;文科类医学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或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8、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专业考生只可报考我校非临床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9、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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