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国家助学金6000/人,资助比例100%;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比例40%,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500元、三等奖4000元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校长基金:1)创新人才培养基金:30项——40项/年,自申报项目中择优评出,10000——20000元/项。2)新加坡短期出国参观学习:10人/年,仅面向口腔专业学生。3)贫困学生资助:20人/年,5000元/人;
学业奖励政策:发表SCI文章,IF×5000元;
发表SCI文章,基本条件满足,可获得校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获得省优秀学位论文:可获得奖励8000元;
另外,我校奖助政策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学业奖学金比例达60%;研究生参加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可获得津贴:300元-600元/月;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将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自命题考试复合科目
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包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药学综合(一):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
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学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兽医学:畜禽传染病的防治、畜禽常见内科病的防治
十三、联系方式
网址:http:// yjsc.lnmu.edu.cn
E-mail:yzb10160@163.com
通讯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辽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21001 联系人:任历、王茹
联系电话: 0416—4673679、4673300
传 真: 0416—4673679
单位代码:10160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四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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