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00名(含推免生、七年制转段学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医.学.全,在.线搜.集 。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月1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在各用信息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5)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符合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医师报名规定");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报考其他学科,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自2016年起,不再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