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四个考试单元的全国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 —思想政治理论,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202 —俄语,203—日 语;301 —数学一,302—数学二,303 —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 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06 —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五)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代码:
111政治(单独考试)240英语(单独考试)698数学(理工类)699数学(文经类)
业务课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相同,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202俄语,203 日语,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六)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代码为: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七)法律硕士联考科目为:
101政治、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 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八、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在9月15日起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九、复试
(一)复试需带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以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 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在参加复试时 考生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二)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各院(系)的复试办法及细则及基本要求(包 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 本科课程。
十、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 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 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 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单位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 理。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 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 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十三、服务及信息提供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 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 院校录取。
2.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主页(http://www.hust.edu.cn/)上相应栏目。
3.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我校专业 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2552或027-87541746
传真: 027-8754150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网址: http:/ / www.hustzs.cn E-mail: zhaoban@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 志青年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