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材料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4)《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www.med126.com(均加盖出具部门公章,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2、初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卷)
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形式:笔试,各科满分100分,时间均为3小时。
5、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审查、科研业绩及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1万元/年,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国家奖学金:学校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包括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科学实验奖学金及学位论文奖学金,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具体奖励办法参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4、经济困难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且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最新招生信息均发布于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xmu.edu.cn/
5、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点击进入:宁夏 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11-1
附件三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四 宁夏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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