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素质表现、本人综合素质以及身体 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报到
录取的新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 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 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奖助、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完 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 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非定向生每年6000元发放。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所有录取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学校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釆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调动事宜由考生 自行处理。如招生单位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 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如在2016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招生新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处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62739178
传 真:(028) 62739179
联系人:徐老师
Email:cyyjs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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