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地点、时间
地址: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6年4月9曰至10曰,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1曰9: 00-15: 00 进行。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6年5月上旬。
4、复试形式、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专业外语(如有特殊要求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形式为笔 试、口试结合。
复试成绩预计于2016年5月中旬公布。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 单。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6月由我校研究生院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学
新生于2016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 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 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七、学制和修读年限
学制3年,最长修读年限为6年。
八、学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 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和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人民币/学年。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 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 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住宿、教材等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录取考生可 交纳人民币或港币,交纳港币时,按收取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十、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如有变动,以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yz.tongji.edu.cn)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 |
10247 |
联系部门: |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 |
邮政编码: |
200092 |
联系电话: |
021 - 65982683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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