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①能力倾向测试,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②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具体内容由学院决定;
③专业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专家面试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职业素养等。
④实验能力或技能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及报考导师决定。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①项占10%,②-④项各自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综合面试小组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及考生专长择优拟录取。
(3)综合面试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复试考核工作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
(4)公示期间,如考生对复试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选拔时间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0日前(以寄到为准)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3、学院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于2015年11月28日前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复试博士生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于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
九、其他说明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3、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招生相关事宜请登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网址:http://yzb.bucm.edu.cn/。
5、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yzb.bucm.edu.cn/
咨询电话:010-64287519/6502;010-64287519 (fax)
电子邮件:bucmb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34、236房间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一: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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