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70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人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以下简称“对口支援西部地区专项计划” )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 2016 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
三、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生一律于2016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招生专业和导师组主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五、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报考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专业的考生,外语水平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6.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类别: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报考“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毕业后到定向高校就业。其他定向类别的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七、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博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博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厦门大学2016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博生要参加12月开始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我校目前在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理工医类学院所属的国家重点学科招收直博生,报考条件请参见相关院系直博生招生简章(详见学院网站)。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6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相关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我校2016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试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暂命名,含物理学系、天文学系、电子科学系、电磁声学研究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2016年我校新增了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试行申请考核,新增了管理学院财务学系部分招生名额试行申请考核。有关报名、选拔通知请至两院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