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材料(A4左侧装订)
各类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21日前将下述书面材料按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后送达或寄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寄以当地邮 戳为准,为确保材料安全,请务必采用邮政快递EMS方式),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1.网报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务必签字确认)
2.《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一);
3.《专家推荐书》两份(见附件二,推荐专家:与报考相关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4.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原章,同等学力考生不用提交);
8.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仅应届生提交)
9.学信网最高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学信网硕士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
10.硕士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
11.同等学力考生职称、成绩及论文证明材料(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
②7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③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2篇或2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12.日语考生须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
13.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背面注明报名号及姓名)。
(五)报名费用
从2016年起,不再收取报名费。
(六)报考资格审核
2015年12月21日一2016年1月15日为报考资格审核期,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 格的考生,在2016年3月上旬报到时来我办领取准考证。
(七)报到及考试
1.考试报到:2016年3月4日上午8:30
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日语考生)到我 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具体事宜另行详细通知)。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5日一3月6日(各科考试时间另行详细通知),复试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沈阳药科大学。
4.考试方式:笔试,初试无英语听力,英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5.体 检:考试期间学校统一安排入学考试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左右进行,2016年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请2016年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我校2016 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方案,具体报名条件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 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 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我校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费 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 |
金额 |
获奖比例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元/人/年 |
8%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元/人/年 |
100%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人/年 |
40% |
二等:5000元/人/年 |
40% | |
十多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人-12000元/人 |
10% |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资助比例占 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 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 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4.博士企业奖助学金:有十余家企业在我校设置了企业博士奖助学金,金额在1000元/人-12000元/人,获奖比例约10%;
5.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生除正常享受我校博士生奖助政策外,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各占50%,根 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名额占用统考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五、其他
(一)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 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导师介绍可参阅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导师简介相关内容。
♦为符合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每名导师(含跨专业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人,占导师 当年招生名额;
*为兼职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0%,每名兼职导师限招1人。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五)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 syphuyz@126. com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系人:杨亚明老师、李岩老师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微信号:syphuyz)
附件一:《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二:《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