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
在博士网报系统打印《2016年报考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我办审核考 生网报信息后,考生方可打印登记表,请考生耐心等待。),于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内由考生 本人将报名材料交到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办不接收任何邮件材料。
报名材料须按下列顺序整理成册后方可提交,研招办将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①博士报名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 证书;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学生证)。
同等学力考牛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批文复印件);
②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交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书(复 印件)及参加学习的硕士学位课程清单及成绩单(不少于六门);
③主持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④在SCI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篇(刊物复印件);
⑤科研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复印件)。
3.缴纳报名考试费
研招办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无误后,考生方可到财务处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将 缴费发票复印件交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费标准:一般考生200元/人,同等学力考 生350元/人。
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考试无效。
4.其它注意事项
①报名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明确注明是否 同意报考,并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鲜章。
②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打印或者留空白,否则 报名表格不予接收。
③考生下载各种表格后应尽快填写完善,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2015年12月10日 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④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其它型号纸张将不予接收。
⑤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四)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信息、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费三项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办将在博士 网报系统中公布准考名单,不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
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查验。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 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至3月13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初试及复试均在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进行。
3.考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免试);
②英语(使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试题);
③业务课两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有关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试方法:初试采用笔试,复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 还可以进行实验操作或科研能力等考核。
七、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 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 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我校将在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的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可取消录取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不 同类别的主要区别见后)。
八、毕业生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 学生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 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 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工资、 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原单位解决,定向就业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将合同 交至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因填报失误造成不能入 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 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 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我 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它:
1.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导师等信息,我办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网 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代码后有“★”标记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在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内自主设 置的二级学科。毕业授位将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进行。
3.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及以上者,请正确选择考试科目,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
4.2014年起,教育部对研究生培养机制进行重大改革,全部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位类型 |
学科代码及门类 |
包含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学费标准 |
学术学位 |
10 医学 |
1001基础医学 1002临床医学 1007 药学 1011护理学 1072生物医学工程 |
10000元 |
08工学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9000元 | |
07理学 |
0777生物医学工程 0778基础医学 0780药学 |
9000元 | |
专业学位 |
10 医学 |
1051临床医学 |
15000元 |
1057中医学 |
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