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对专业学位考生要注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及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考查;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考查实效性。
12.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
13.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构成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考试成绩分别打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4.复试中既要尊重导师意见,又要充分听取小组其它成员的看
法,客观、公正地考查和评判考生。
15.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凡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考生,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16.复试小组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按有关要求给出具体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告知考生。
17.复试小组应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认真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 “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如专业课复试试题及答卷、外文书面翻译材料等),经招生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三日报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8.各招生二级单位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复试小组送交的考生复试材料并签章(字)确认。同时,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9.各招生二级单位需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学科复试小组确定的拟录取人选总数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复试小组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招生计划,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2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有关招生规定并结合当年的招考情
况提出接受调剂复试的有关办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2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申请调剂的考生除应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应试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报考学术型硕士生,达到相应学科基本复试分数线且符合相应专业招生要求的考生,可在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内申请学术型调剂复试。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达到相应学科基本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各专业学位招生要求的考生,可在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位领域或学术型学位申请调剂复试。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我校自主确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的成绩要求及调剂办法。
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但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以上调剂基本原则,可在生源短缺的相应学科内申请一次调剂复试。
所有考生的调剂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
22.复试体检工作安排在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招生体检工作有序进行,防止出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体检质量。
23. 依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按比例相加)、体检结果以及政治表现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4. 研究生教育学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954号)执行。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0元。
25.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受理投诉及举报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26.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及调剂的相关信息。
27.各招生二级单位、导师、相关教师和学校研究生部应对考生,尤其是落选考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开导和劝慰工作。
28.在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学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人员均应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维护学校的声誉以及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凡违反有关招生、复试和录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9.本实施方案由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