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说明
我校药学专业学位分工业药学、临床药学、管理药学三个方向,其中工业药学方向在多个学院同时招生且统考复试专业课科目不同。2016年我校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统考招生接收校内调剂生源。具体招生学院及复试专业课科目详见下表:
招生学院 |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
药学院 |
药物合成基础和药物分析综合(各占50%) |
中药学院 |
天然药物化学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工程 |
理学院 |
药物合成基础和药物分析综合(各占50%) |
药物科学研究院 |
药物合成基础和药物分析综合(各占50%) |
工学院 |
药物合成基础和药物分析综合(各占50%) |
1、报考我校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方具有调剂资格。
2、已进入学术学位复试名单的考生若选择申请第一轮专业学位调剂,则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学术学位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学术学位的复试。
三、志愿填报及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报考药学(工业药学方向)的考生须在专业学位复试确认或调剂系统“备注”栏中注明所填报的学院、考试科目。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志愿。
一志愿报考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上“国家线”的考生优先在复试确认系统中填报分学院志愿。根据各学院招生指标数及一志愿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各学院调剂指标数。
符合调剂原则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专业学位调剂”系统报名。未在系统中报名的考生不得调剂。
最终调剂复试名单根据各学院调剂报名人数与该学院调剂指标数按1.5:1比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参加报考学院专业学位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测试。
四、调剂、复试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进行两轮调剂复试。
第一轮:3月23日——3月29日
报名资格:一志愿报考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的考生及第一批次申请调剂的学术学位考生。
第二轮:3月30日——4月2日
根据第一轮录取结果,若部分学院仍有调剂指标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将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
报名资格:(1)已参加学术学位复试,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成绩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2)参加第一轮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复试,成绩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学院,但不得再报考第一轮调剂学院。
五、其他事项
1、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录取时须确定导师,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了解导师信息。
2、我校专业学位校级示范基地将挂靠部分学院招收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可关注研究生院公布的各基地介绍,在复试时填报基地志愿。
3、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