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医学专业以校内调剂为先,校内调剂截止到3月24日,3月24日之后可接收校外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岐黄国医书院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可校内调剂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复试。
(二) 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复试考生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经接受院(所)审核同意后参加接收专业组织的复试。招生院(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工作
1.各招生院(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选拔,按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网上公示。
六、监督复议
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举报电话:0791-87118809,87118631。
电子信箱:jxtcmijw@sohu.com,jzyjsb@163.com。
七、日程安排
第一批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3月23日考生报到,资格审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4日上午体检。
3月24日下午英语测试。
3月25日上午专业课笔试。
3月25日下午开始综合情况面试。
3月29日报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及之后复试日程由各招生院(所)安排。
八、其他要求
1.2016年3月19日之前,各招生院(所)将本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2.2016年3月29日12点之前,各招生院(所)将经本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按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专业的第一批拟录取名单,以纸质稿和电子稿的形式报送到研究生院(电子稿邮箱:jzyjsyzsb@sina.com )。
3.《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试记录表》、《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试评分表》由各院(所)妥存至少三年,以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