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硕士生录取工作会议的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确保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5日(周五)8:30-16:0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伯仲苑三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应届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及本科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办、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1)及本科成绩单原件;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要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放,第一页右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左上角装订。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报到时须核准复试笔试科目及缴纳体检费。
二、复试原则
1、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凡达到相关专业全国初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的笔试,且考生一律按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7日下午1:30-4:3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地点:新教学楼2-4楼。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考,并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以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
四、面试
1、3月29日上午在伯仲苑一楼大厅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考生名单,3月30日,各专业进行面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的面试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27日考试期间告知考生)。
2、面试由各学科组织,各专业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等额确定。各学科应成立5-7人的面试专家小组,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针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在面试过程中,将进行学科专业内部的导师间调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导师要在拟录取名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3、报考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基础医学院导师(研究方向5-7)及推拿学专业的考生单独录取,单独面试,由基础医学院负责组织,并选拨1名组长,面试专家不少于5个,并且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2个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考生。
五、拟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核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基础课100分+专业课10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附属医院和针灸推拿学院应按照学科总招生计划录取,依据上线考生报考意愿进行录取(中医内科学专业的基础导师和推拿学专业除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原则
1、 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及各专业上线生情况,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缺额专业在笔试后,进行校内调剂,调入缺额专业的原则是考生依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自主选择调剂专业(未进入专业面试名单的考生请于3月29日下午2点前到新教学楼306教室进行调剂,因未按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3、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超计划的考生可以向中医康复学专业调剂。
4、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录取后,进行校外调剂,校外调剂我校的考生复试科目可以在我校复试科目范围内任意选2门复试科目。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月28-29日早8:00,考生空腹,持体检表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90元。考生自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地点:待定。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凡因考生本人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导致录取信息不能上报国家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3月31-4月1日,公布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地点:伯仲苑一楼大厅及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开学报到当日到我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年学费及住宿费(1200元/年)。
5、非本校应届毕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结束后到研究生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院以备审查。定向需到研招办领取并签订定向协议书。
6、考生申诉: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七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监察处82193018,研究生院82197018。
7、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九、各学院面试联络人
基础医学院:学校研究楼4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于伯成,办公电话:82193628。
药学院:学校新综合大楼13楼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谢海龙,办公电话:87267047。
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二楼科研科,联系人:韩宇萧,办公电话:82111401转8915。
针灸推拿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楼科研科,联系人:刘瑛琦,办公电话:87090229。
人文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三楼教务科研科,联系人:李晓,办公电话:82195241。
附件:1、政治思想审查表;
2、上线生名单。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