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医学院2016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各临床医学专业相关考生:
为做好2016年在职医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复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资格:201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考成绩标准分300分以上(含300分)且已于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核通知请点击查看。
2、招生名额: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质量,本年度具备招生资格导师原则上每位最多可招收3名学生(老生本年度重考重新录取的,不占导师名额)。
原报考导师名下过线考生较多者,可以选择复试报到时在本专业(内、外科限三级学科;其他学科限二级学科内)调换其他导师(资格审查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各专业各导师过线生人数统计表,请及时关注并参考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不允许跨专业、方向调换导师!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二、临床医学博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二)复试方式
1、复试小组构成:复试小组由本学科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含专业型博导)及相关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人数须达5人或以上。
2、复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3、复试内容:须对考生的专业基础、外语水平、临床技能、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复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并据此确定是否被录取。
三、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培养过程中几点要求重申: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山东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及山东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入学后须在导师指导下并在导师所在医院内完成不少于1年的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学生在资格审查当天已签署《脱产学习承诺书》,请各位考生确保提前征得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入学后不少于1年的脱产培养);
2、临床技能考核:对于入学时不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的考生,培养过程中,由医学院统一组织,按照学科专业组成考核专家委员会,采用人机对话答题和临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对于临床技能考核不达标学生将不予批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3、为保证在职临床医师攻读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管理学位授予工作,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过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规定》(山大研字【2015】65号文)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医学院关于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入学当年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四、其他重要说明:
1、关于跨学科加试:硕士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二级学科不一致的考生须同时参加跨学科加试(有关加试相关规定及人员名单、加试科目等详情,请至医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QQ群内或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在职工作网页关注后期公布的《2016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跨学科加试工作安排通知》)!
注:最初考生报名系统内硕士学位专业漏填、错填等情况,均可导致加试信息有误。如有此类情况的考生务必于5月25日前,主动电话或者QQ联系(联系人:宋国强老师)进行更改;后期录取阶段学院将对硕士阶段专业及报考专业进行复核,一经发现未实情填报相关信息以逃避加试者,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为方便每位学生及时、快捷掌握博士复试及后期入学各种最新动态及通知,并更好地与学院及其他学生建立良好沟通,请具备复试资格且仍未按照前期通知要求加QQ群的考生,立即实名申请加入“医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QQ群(姓名+专业+初试成绩)!注:加群仅限临床医学各专业(不含口腔医学)!
2016级专业学位博士考生请集中加入:医学院在职博士群7 :303574339或医学院在职博士招考群: 142915327(任一群即可,不可重复加群)!
3、其他事宜:
医学院联系人:王琳琳 宋国强 电话:88382358
注:各医院教育科联系方式信息:6月6日学院报到时可现场查询。
山东大学医学院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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