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中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收简章
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招收条件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无3年年限要求),2016年9月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已获得的学士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招收专业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口腔医学
3.报名方式
(1)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l.zjtcm.net/),点击右侧快捷通道“同等学力申硕系统”,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
(2)注册完成,用注册的账户密码登录后,按照系统要求,分别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3项操作。
(3)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申请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前往学校现场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和资格审查。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4.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5月13日-6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3日-6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
杭州地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23号行政楼2楼219室
异地办班:前往各异地办班点
5.学费缴纳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课程学习费用20000.00元/人。
二、课程学习规定
1.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集中授课,学习年限为1年。
2.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完规定学分,制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和考试大纲按当年学位办的文件为准)。若在规定年限中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500元/人次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若以往已结业的同等学力学员想重新参加课程学习,可申请免修课程。
4.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依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向学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学位者需在1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逾期作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届时需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12000.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培养科0571-86613540吴老师骆老师
通讯地址: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行政楼2楼219室
拟定外地办班点:
嘉兴市第一医院:0573-82519520 张老师
衢州卫生继续教育中心:0570-3080357 蔡老师
丽水市中医院: 0578-2156129种老师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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