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简章
根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的规定,2016年我校开展接收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以下简称为‘同力硕士学位’)。
一、接受申请专业
凡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毕业生的学科(参照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具体见校研招网),原则上均可接受申请(本年度目录见附件)。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各年度同力硕士学位接收人数不超过3名。
二、申请条件
1. 凡获得学士学位(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均可注册同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我校(医学部)今年开始接收同等学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申请条件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具体见目录内说明)。
2. 拟注册人员需与学院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可咨询接受学院或浏览各学院网页);
三、注册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
1. 网上注册
于5月18日至5月25日期间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为:http://yz.xjtu.edu.cn/)同力硕士学位注册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含导师等),打印“注册表”;网报同时应在线下载、打印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2. 现场确认
时间:6月1日至20日;
地点:各接受学院(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通知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提交材料:
(1)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表、资格审查表;
(2)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其它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
3. 确定拟注册名单
相关接受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与拟注册申请人签署三方协议,于6月20日前将拟注册名单及协议书报研究生院审批。
4. 缴纳培养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费的缴纳(并同时告知相关接受学院),本次申请生效。逾期未缴纳培养费用者,研究生院将视做本人放弃、取消本次申请注册。
四、培养及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学院要求,参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须查阅我校同力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西交研[2013]28号)等相关文件等规定(详见校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培养内容等)。
五、联系方式:
1.具体安排、事项请咨询各接受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东侧二层楼(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电话:029-82668329
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3、注册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
4、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5、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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