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卓越研究生计划招生
我校今年首次推出卓越研究生招生计划,面向本科毕业单位为“985工程”高校和省部委共建高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
硕士阶段中期考核优秀,可转为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硕士阶段待遇不少于8万元/年·生;博士阶段待遇不少于10万/年·生。品学兼优者选送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攻读双博士学位,学校和导师提供部分生活费补助;毕业后优先安排留在校本部或附属医院工作。
卓越研究生招生细则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卓越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附件1)和《温州医科大学卓越研究生计划方案》(附件2)。
二、推免生招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附件3)。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①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有效期5年);
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16年10月31日前见刊)。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使用邮政EMS寄到我校,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
1、我校除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和人文管理学院外,其它学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不招收专接本、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2、公共管理专业限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4、攻读如下18个专业的专业学位必须参加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口腔医学。此类专业在读期间需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可毕业,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其报考资格认定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http://www.med126.com/wsj//yzygj/s3577/201403/03c9ff9de89f4fcfa162553d5a329339.shtml)。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准考。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详见:六、报名条件)。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