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十二、奖学金与助学金
1.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除推免硕士生(具体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 |
等级与金额 |
学术学位 |
一年级: 二等奖10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奖12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0000元/学年/生 |
专业学位 |
一年级: 全科医学12000元/学年/生 其他 6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6000元/学年/生 |
对于二年级(含)以上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学院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动态评审其国家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1000-10000元/项。
3.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设置为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500-7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元)和助管(18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公示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非应届生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十五、录取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照北京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录取。
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报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北医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十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七、调剂录取
1.医学部各学院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
2.达到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复试基本线,但未能被医学部录取的考生可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在每年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被北医录取的考生中多数被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十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九、医学部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二十、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就业办),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563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二十一、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二十二、如在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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