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根据初试成绩、住院医师招录情况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学术学位或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后,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同时与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入规范化培训后,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薪酬按照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将按照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完成有关研究生培养计划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方式、学制、修读年限
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学制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将自动取消。
九、学费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十、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拟录取为中医专业学位推免生,因各种原因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者;
6.推免生因各种原因,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十一、其它
1.凡在专业目录中未注明不接收推免生的导师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
2.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政策。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在我校网站查阅。
5.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6.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7.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68 邮 编: 201203
地 址:上海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
电 话:021-51322530 传 真:021-51322530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图书馆裙楼202室)
网 址:/shutcm/yjsy/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规范化培训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部门 |
姓名 |
办公电话 |
1 |
龙华医院 |
教学处 |
李老师 |
33324029 |
2 |
曙光医院 |
教学处 |
钱老师 |
20256028 |
3 |
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
教学处 |
李老师 |
65161782-2097 |
4 |
市中医医院 |
教学处 |
裘老师 |
56628311 |
5 |
普陀中心医院 |
教育科 |
张老师 |
22233222-54402 |
6 |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科教科 |
郝老师 |
35100057; |
7 |
第七人民医院 |
教学科 |
吴老师 |
58670561-6305 |
8 |
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教学科 |
仇老师 |
56601100-547 |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6:30
点击查看:上海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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