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各专项计划招生
1.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招生。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2.对口援建西部院校专项计划考生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推荐,按申请考核方式报考,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考核,待教育部下达专项计划后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关于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其他专项计划,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七、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苏人才办〔2016〕11 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院系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东南大学2017年产业教授合作招收博士生名单》。
八、其它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的硕士学生证)外,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往届硕士生需审查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校应届硕士生需审查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已取得国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考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博士生录取类别确定和档案审核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
3.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4.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5.若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与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招生网址:http:// yzb.seu.edu.cn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邮政编码:21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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