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招生模式,参照《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江大校〔2013〕19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考条件
(一)须符合《江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第(一)、(二)、(四)条规定。
(二)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境外硕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学位取得时间须为2014年9月后,科研能力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硕士学位取得时间可适当放宽。
4. 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可不受以上1、2、3所列条件约束。
(三)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下同)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高报考条件,经备案后予以公告。
二、招生导师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通过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我校专职导师中的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优青、省杰青、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带头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带头人、江苏省“十三五”一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带头人(须为所在招生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带头人;近五年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的指导教师;近三年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指导教师(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7.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 外语等各类等级证书。
(二)背景评估
由学院组成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相关专家组成自主招收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根据评估得分,确定备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审定后于2016年11月15日前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由研究生院按学科门类组织综合考核小组于11月底对通过背景评估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的内容及形式见本通知第四部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