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我校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
1、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2、610基础医学综合(西医):300分由我校命题。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任选两门)。
3、611基础医学综合(中医):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4、308护理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5、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化学、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
6、701中药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学、仪器分析、中药化学。
7、702中药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有机化学、仪器分析、中药化学。
8、703药学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
9、704药学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10、705管理综合:150分由我校命题。含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七、考生须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的精神,从2017年起,实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业务课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和“1006”)业务课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综合(中医)或基础医学综合(西医)。
九、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2月份在我校网页上查询,有关复试的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十、我校2017年专业目录(附件1)中可招收跨门类考生的专业已在备注中注明。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十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网页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二、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要求参加复试人员均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出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此带来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十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不得超过6年。
十四、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www.bucm.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34、236房间电话: 010-64286502、010-64287519,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3、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2。
十五、2017年我校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相关事宜请于2016年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我校各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2016年10月中下旬在我办网站公布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十六、2017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十七、2017年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十八、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十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十、特别说明:
1、我校获得硕士学位均要求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日语四级水平,否则不授予硕士学位;
2、如在2017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附件3、各学院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附件4、基础医学综合(中医)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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