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名单确定
(1)依照分省计划和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参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国家线),综合考虑考生民族、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因素,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招生计划与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在保证民族间参加复试人数相对均衡的前提下适当向人口比例偏少的民族倾斜。对新疆、西藏和四省(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藏区等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倾斜。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重点向生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理工科、应用型学科专业倾斜。
2、复试时间:2017年4月。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三)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与其它类型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七、其他
(一)考生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骨干计划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自理。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四)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在基础培训期间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转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五)若生源所在地对专业有限制,考生须严格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专业的限制进行报考,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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