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兰州大学研招办根据招生学院备案的准考考生名单和有关考生的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最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其中:“申请考核制”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
学院复试时查验考生学历学位证明、同等学力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初试
(一)参加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准考考生。
(二)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时间:2017年3月13-18日。
(三)初试时间、地点:2017年3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考场及教室详见准考证。
●“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按招生学院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执行。
七、复试
2017年,我校部分学院实行初试和复试在不同时段分别进行的“两段制”考试办法。实行“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有: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八个学院(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他招生学院实行初试、复试在同一时间段内统一完成的考试办法。
(一)时间与对象
1.非“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19日-21日。参加对象为对应招生学院所有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2.“两段制”考试办法的学院,复试时间在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参加对象为达到有关招生学院初试成绩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和所有硕博连读考生。
(二)复试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生学院的安排为准,请有关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及时了解并熟知。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报到后至复试工作结束前之间完成。考生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不按指定地点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各招生学院根据公布的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十、有关重要说明
(一)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若有一门考试科目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二)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三)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四)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五)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3000元/年。
(六)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参考书目:请考生直接在当地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本部贵勤楼338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注:教育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尚未下达,若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会及时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更新说明,请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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