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联系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联系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考试与录取
1.初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考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考试科目
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
2.复试
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7年另行规定通知。
3.录取
(1)录取名单的确定
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2)报到
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
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4)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46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22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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