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
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相关学院在初试后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研招办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报考学院。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工作在2017年6月5日前全部完成。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住宿费等收取标准与内地研究生相同。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并可参加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7月发放。
八、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兼读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大学
学校代码:10698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
传真:029---82664655
网址:http://yz.xjtu.edu.cn
E-mail: yzb@xjtu.edu.cn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录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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