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7年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
一、兰州大学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硕士、博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招生人数不做明确限制。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按报考点(北京、广州、香港、澳门)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复试及录取
预计复试时间为2017年5月上旬,复试详细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七、学费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1.学术学位所有专业?0.8万元/学年;
2.应用统计、金融、法律、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八个专业学位?0.9万元/学年;
3.工程、农业、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等六个专业学位?1万元/学年;
4.艺术专业学位?1.2万元/学年;
5.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5万元/学年;
6.工商管理专业学位?2万元/学年。
(二)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1.学术学位所有专业?1万元/学年;
2.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1.3万元/学年。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传 真:0931-8912440
邮政编码:730000 微信公众号:lzu-yz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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