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考核办法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17年3月9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已录取为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团计划招收博士生及面向校内选拔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总博士招生计划。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六、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2017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三)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四)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五)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若届时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的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七)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咨询电话:022-27401195;
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
七、招生类型表
招生类型/考试方式 |
招生对象 |
报名时间 | |
直接攻博 |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
2016年6月下旬—2016年9月28日 | |
硕博连读 |
天津大学2014级、2015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 |
普通招考 |
面向校内选拔 |
面向本校2017年1月或6月毕业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
导师团计划 |
1.本、硕毕业学校均为211高校(硕士不含天津大学)、相关领域中科院院所或所学专业所类属学科在最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列前30%的其他重点高校;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2017年1月或6月毕业的应届硕士生(录取类别:非在职) |
2016年6月下旬—2016年11月25日 | |
普通招考(含少民、对口支援<海南大学、青海民大>、在职定向等) |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
2016年9月15日—2017年3月2日 | |
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 |
仅限公共管理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藏学理论功底、能独立开展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2016年11月—2017年5月初 | |
工程博士 |
含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行新兴行业中的技术骨干 |
2017年3月中旬—2017年5月初 | |
定向援疆计划 |
1.我校为石河子大学等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 2.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不少于8年(含) |
2017年3月中旬—2017年5月初 |
注:
1. 我校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890名,2017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2. 上述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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