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按以下方式办理调剂:
(1)考生使用硕士研究生网报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网址:http://yz.chsi.com.cn),系统开通时间见网站通知。
(2)考生在接到调剂单位的复试通知后,应参加其组织的复试。
(3)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五、录取
1、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占50%至30%(专业目录有明确说明除外)。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院系应按照所公布的初试与复试权重来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院系在3月2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经审批后应及时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成绩加分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的考生,其相关情况应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注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在4月上旬登录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的“硕士招生”栏目内的“录取信息”页面进行查询。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拟录取名单经院系公示后,由相应的人事部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大学拟定于5月中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6、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七、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328房间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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