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500分或3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70%;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30%。
具体算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初试成绩÷5(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 ÷ 2]×30%。
十、录取办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按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即同一专业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和外校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5.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全校拟录取名单将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10天。
十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单科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须写出书面材料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各招生单位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单位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复议。
十三、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考生的说明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统一标准。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学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具体授课安排按各招生单位通知执行。
十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新生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五、招生纪律
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十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