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复试小组按照学科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公布各学科、方向复试结果。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5.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
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深圳)党政办公室
网页:http://zssom.sysu.edu.cn/
电话:020-87335903,020-87335130
邮箱:yxyszdzb@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深圳)
电话:020-8733590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基础医学院(深圳)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