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面试由院系组织完成,复试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1、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学历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须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2、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加强学术学位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突出专业学位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验能力、临床技能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核;加强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职业素质的考核,切实将复试工作落实、落细,严禁将测试流于形式。
考试方式可为笔试、实践能力测试、临床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制定测试合格线。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由各院系所辖规培基地根据相关规培专业不同的测试内容及标准,组织进行理论和基本临床技能测试等工作。有关院系须将测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研招办,测试试卷等材料须随考生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3、面试
(1)未通过面试前各项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3)面试的科目、形式和内容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评价方式。即由复试小组成员通过无记名方式评分,经汇总计算各项指标平均分后,填写本院系制定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考核成绩表中复试项目、权重及评价内容可由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修订。
(5)本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要全程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妥存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应遵守《山西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职责》(研招字〔2015〕1号)各项要求。
4、报考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院系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调剂
(一)调剂原则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不接受非临床专业考生调剂;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临床学术学位和其它专业考生调剂。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考生可调剂至非临床医学类各专业。调剂生初试成绩应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
(二)院系内同一专业代码调剂由所报考院系自行完成。涉及跨专业和跨院系的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筹安排。
(三)校外调剂根据研究生学院下达各院系调剂指标,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调剂考生数量。校外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身心健康。
2、拟调剂考生的各项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3、跨学科调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4、我校优先调剂报考基础学科考生,优先调剂毕业于“985”院校、“211”院校和省属医科大学的考生。
九、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一)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及长学制转段生)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
(三)加分政策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后才能给予加分。
(四)联合培养担任学术学位及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的我校研究生导师(含兼职导师)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研究生实行联合培养,否则将不再安排招生计划。
(五)录取信息上报录取材料是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各有关院系要严格检查各学科复试材料,认真汇总录取考生的各项信息,防止漏报、错报。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数据纸质版及电子版(格式另文下发)
2、复试卷宗,包含各类登记表、测试试卷、面试记录等。
十、注意事项
(一)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学院另行通知。
(二)有关院系在安排复试工作前公布本院系复试实施方案及复试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三)各类试题在考试前属于秘密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试题的安全,对故意暗示和泄漏试题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或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有关院系负责人签字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由研究生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条件应符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标准。
(六)有关院系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对应公开的招生信息予以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接受考生的申诉,经审核复议公布复议结果。
十一、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