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招生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遵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中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复试标准和复试程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良好信誉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各招生学科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比例。
5、确定录取名单应符合招生计划,同时遵循以下原则: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在各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优先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执行国家规定的二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 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包头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命题、阅卷和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由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包头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各项工作。
2、成立各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另配备1名记录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小组。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单科(英语、政治) |
单科(专业) |
总分 |
法学 |
41 |
62 |
300 |
理学 |
36 |
54 |
280 |
医学 |
37 |
111 |
285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
30 |
45 |
245 |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3、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必须是真实的,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或六级证、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证审查符合我校有关规定。
四、资格审查
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都要):
1、身份证。
2、大学阶段成绩单(应届生提供)。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还需要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视为同等学力考生。
4、英语四级或六级证。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还需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内容和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考核:采用笔试、听力的方式进行,由笔试和听力两部分构成,测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85分;听力测试时间30分钟,满分15分。外语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外语测试成绩达不到控制最低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即终止复试程序,不再进入面试环节,将不予录取。笔试一律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闭路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