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的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1.外语听力或口语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形式自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复试
(1)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
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考试分为:专业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复试可以是面试,可以是面试和笔试相结合,也可采取其它适合专业特点的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以百分计,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调剂
七、录取
1.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各单位到学校研招办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考生在我校复试期间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如不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提出的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八、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wcx@henu.edu.cn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的同时,消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校工作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