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在拟录取阶段,定向就业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四)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制
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必须满3年)。
八、学费与奖助
学费: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博士生学费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物价文件见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网上公示)
奖助:为了给博士研究生创造潜心学业、健康成才的环境,我校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助学助研津贴。同时学校面向博士生设置助教岗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
九、相关说明
(一)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五)我校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六)我校将在网上报名前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名额,请考生留意查询。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情况可咨询报考学院或导师。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报考。
(八)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必须在 2017年 5月 20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九)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十)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一)报考设计艺术学院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其他各项要求之后,外语水平还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其中(1)-(3)项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须是2014年1月及以后参加该类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
(2)托福考试成绩≥85分。
(3)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6.5分。
(4)英语专业毕业者(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5)在非汉语国家或地区(含香港)留学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十二)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