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药学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制定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指标数为31名药学专业硕士(全部为学术型,其中已录取学术型推免生1名),另有少高计划1名。
二、招生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资格分数线为: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3、复试名单: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已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贺耘
成 员:李卫东,夏之宁,夏学锋,佟晓永,朱峰
秘 书:陈雪
复试小组按学科成立,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复试报到:
2017年3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药学院203室,报到、资格审查,及填报导师。
(2) 收取考生材料:
①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④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此类考生还需在2017年3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到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416室),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先于2017年3月11日前交至我校研招办(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416室)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⑨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⑩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