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破格录取
各学院(系)一般不得破格录取未上线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由学院(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生破格复试申请,进行统一审核。未经审核同意,未上线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或破格录取。
六、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七、报考资格的审查
1.报考资格由研究生招生处在复试前统一审查,除审查考生本人身份证外,还要审查如下内容:
(1)对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审查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对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学生证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
(3)对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参加复试时,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向考生收取由研究生招生处出具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并保存备查。
3.报考医学专业学位者,由医学院审查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者,由教育学院审查相应专业的报考资格证明。
八、复试和拟录取
各学院(系)应按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并对复试小组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
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系)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制定,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在网上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复试应认真做好记录,给出评语、评出成绩,并公布结果。
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复试,采用面试、笔试、上机、实验、模拟课题申报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判,加强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核。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复试时,各学院(系)应进一步核实和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前置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可要求考生提供或补充能说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能表明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业绩的有关证明、获奖情况,发表的论文,硕士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的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的论文初稿)等。各学院(系)应在分学科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系)党委行政共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时上报。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作进一步审查,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教育部审核。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前先行参加体检。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都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各学院(系)应对本学院(系)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应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九、时间安排
4月14日,召开浙江大学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各学院(系)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招生学科和招生导师;
4月18日前,各学院(系)将破格复试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招生处;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在学院(系)网上公示;
4月20日—29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4月20日—29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5月12日前,学院(系)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调档政审工作;
6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各学院(系)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遇特殊情况,务必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处联系,联系电话88981469。各单位及有关招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质量。
浙江大学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