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为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与发展潜力,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录取质量与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录取方案总则
我校2017年获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学术学位指标,重点服务于学校及学科的长远发展,主要用于提升学校的总体科研竞争力。科室按照本科室所获批的招生计划,通过对考生的复试考查,确定拟录取生源。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外国语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17年全国博士外国语指导分数线(英语50分,日语48分,俄语45分),专业基础课60分,小语种英语加试60分。研究生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排序总分(外国语成绩*0.7+专业基础课成绩*0.3),按照院系专业科室招生指标150%的比例依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初试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外国语成绩排序。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三级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部署和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规则及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二、三级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
(二)院系层面
各二级院系成立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部署和监督检查本院系各三级管理部门的复试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须妥存备查;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科室层面
三级管理部门须成立科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总负责,按照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并指定本科室学术带头人为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具体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复试小组应事先制定面试的评分标准,并报院系备案。鼓励有条件的科室,最大限度地使本科室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都有机会参加复试评审。复试小组成员由复试小组组长选定,成员人数至少5人,并需另指定一名秘书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做好复试记录。
五、复试
(一)复试的组成
1.笔试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专业课在复试过程中考核。各复试科室原则上要组织本科室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其中:外文笔译25分、外文摘要25分、专业知识50分。
按照国家录取文件要求,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能为空。未组织专业课笔试的科室,复试小组必须根据考生在复试面试过程中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外语程度,给出专业课笔试的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初复试总成绩,但要求及格。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2. 面试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学术水平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部分。
⑴ 学术水平考查
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及专业综合素质3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25分,专业外语25分,专业综合素质50分。
专业知识着重考察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外国语着重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及听力接收能力,按照《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测试方案》执行。
专业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学术水平考查各单项成绩均要求达到60%分位的及格水平,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面试规范性要求
1. 提前命题、提前取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2. 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3. 面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事先商定评分标准;
4.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吸烟、考生答题过程中接听电话、随意进出考场等不规范行为;
5. 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 考生人数较多的科室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 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问答情况,给出评语,并认真、完整填写复试记录册及复试评分表。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 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9. 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杜绝漏登分、错登分;
10. 复试,须全程录像录音,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