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考核及面试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8月18日至9月18日间通过“厦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00:00点,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申请者须在12小时之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者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七、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九、住宿以及费用
1.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以及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其它
1.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取得直博生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须以优良成绩完成本科最后一学年的学业,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并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直博生和硕士研究生资格。
3.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4.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网址 : http://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
http://zs.xmu.edu.cn
十二、若国家在2018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