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17拟申报新办医学专业公示
各部门、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对2017年拟申报的新办专业予以公示。经校内专家审议,同意我校2017年度申报“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维吾尔语)”和“基础医学”和“精神医学”三个新办专业。
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单位、个人在公示期间如对拟申报专业存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后送交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联系人:马玲 陈煜
电 话:4362485
教务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