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对于来自211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只要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机会将非常高;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4、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以上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限于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进行基础研究的理工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08”或“10”的专业);
6、我校2018年拟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80人左右,热烈欢迎免试生申请直接攻博,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限;
7、若教育部对于2018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者规定,以新政策为准。
二、申请程序:
1、7月份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填报且实际参加了夏令营活动的考生报名数据将在8月底转入本系统,无须再次报名。因夏令营名额所限而未入营的同学若能获得了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需重新在本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2、所有申请免试攻读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一律在网上报名(含本校推本校),申请人须于2017年8月13-10月20日 ,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直博)推免系统,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于复试时提交)。
3、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动态审核,额满即止),并于9月中下旬起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面试名单。
4、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可于9月中下旬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温馨提示:我校免试生复试时间可能会早于考生本科学校公布推免资格时间,请有意向免试攻读我校的考生提前报名与参加复试)。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①《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1份(可不用本科学校盖章);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
③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
④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可优先参考);
⑤申请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已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考生,必须在2017年9月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最终的接收程序。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本科所在学校。
三、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变动说明
根据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专业有较大的变动。为方便考生应考,特说明如下:
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属“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8年拟按“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招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的“071003生理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Z1医药生物学”属“0710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8年拟按“071000生物学”一级学科招生;
3、环境与能源学院的“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30Z1环境生态学”属“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8年拟按“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招生;
4、外国语学院的“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属“0502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8年拟按“050200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招生;
5、公共管理学院的“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6高等教育学”属“0401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8年拟按“040100教育学”一级学科招生;
其它招生专业暂不变,具体以学校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