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再确定是否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8年3月底或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考生,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均被视为同等学力。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请在参加我校复试前亲自到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我校进一步核实。
八、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在复试前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习方式
我校2018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阅我校2018年专业目录,慎重填写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等信息。
十三、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硕士生(不含全日制MPA、全日制MBA、非全日制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8000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28000 元/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2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22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2000元/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8000元/年;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8000元/年;其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待定。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侯镜如奖学金及个基层培养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者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层次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硕 士 生 |
一等 |
40% |
12000元 |
二等 |
30% |
8000元 | |
三等 |
30% |
4000元 |
推免生入校后获得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为每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4.侯镜如奖学金:依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出100名研究生,每生奖励3000元。
十四、硕博连读
学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有申请硕博连读的权利,具体选拔办法请参阅《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15]13号)。
十五、其它
(一)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使用微信扫一扫,可以收藏我校手机网站,随时随地了解我校相关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三)咨询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75001
咨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网 址:http://grs.henu.edu.cn
邮 箱:gxsong@henu.edu.cn
(四)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18年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政策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18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