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省继续参加全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该考试是针对乡镇卫生院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除提交第(四)条1至5项所要求的资料外,另外需提交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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