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2号)的规定,现就2014年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0号公告,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不包括水生动物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4年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5日。
4. 报考人员应当在网上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对其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2)本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院系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自治区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每人收取考试费用共计235元整;考生于6月16日至6月20日到报名地考点办公室缴纳考试费用。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各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取后于6月底前上缴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定账户。
报考人员在9月5日-10月11日到报考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换领财政收费票据。
自治区各考点详细地址:
报名确认地 |
报名缴费地点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乌鲁木齐市 |
乌鲁木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15号4号楼106室 |
0991—4616333 |
昌吉州 |
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昌吉市建国西路86号 |
0994—2345821 |
克拉玛依市 |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科 克拉玛依市通讯路副10号 |
0990—6287672 |
喀什地区 |
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行政办公室 喀什市克孜都维路350号 |
0998—2525372 |
阿勒泰地区 |
地区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阿勒泰市金山路18号 |
0906—2123726 |
哈密地区 |
地区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哈密市建设东路人防大厦1楼 |
0902—2256707 |
克州 |
州畜牧兽医局 阿图什市帕尔西路3院 |
0908—4230821 |
塔城地区 |
地区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塔城市团结路 |
0901—6221962 |
吐鲁番地区 |
地区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吐鲁番市高进北路448号 |
0995—8551900 |
巴州 |
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4号 |
0996—2035325 |
阿克苏地区 |
地区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阿克苏市英巴格路10号 |
0997—2101005 |
伊犁州 |
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伊宁市胜利街181号 |
0999—8211502 |
博州 |
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 博乐市南城区 |
0909—7680809 |
和田地区 |
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和田市台北路85号www.med126.com |
0903—2033665 |
石河子市 |
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大厅农林牧局办事窗口 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号 |
0993—2068326 |
农一师(阿拉尔市) |
农一师畜牧兽医工作站 阿克苏市民主路7号 |
0997—6391058 |
农三师(图木舒克市) |
图木舒克市畜牧兽医站 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1号 |
0998—6296162 |
农六师(五家渠市) |
五家渠市畜牧兽医工作站 五家渠市北海东街803号 |
0994—5672510 |
自治区考试考务组办公室电话: 0991-8565454
自治区考试事务组办公室电话: 0991-4612981/4641491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2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2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2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四)考试方式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五)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由各地州市考点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报自治区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考试成绩。
提交(查验)材料包括:
(1)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4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自治区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新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14年5月5日
更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