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局关于2014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现就辽宁省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经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考生从12月31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至考生自主网上预约选定的提交材料和领取证书地址(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结果查询
3月6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审核结果。省畜牧局将通过畜牧兽医在线网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27日期间,到考生自主选定的提交材料和领取证书地址领取资格证书。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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