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现就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
二、考试成绩查询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14年12月31日公布,请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资格认定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5年1月5日~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填写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于2015年1月21日~31日(节假日除外),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按本人网上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到报名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的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证书核发
对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我厅将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完成后,人员名单将在江西省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6日至31日(节假日除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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